你好!欢迎来到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白城市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年度报告》解读
  • 发布日期:2024-03-21来源: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白城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以详尽的内容、准确的数据总结了一年来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运行情况。现就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业务运行情况进行解读。
    2023年,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18.03亿元,提取9.3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0亿元,实现增值收益8450.39万元。总体运行健康平稳,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彰显。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保持良好态势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稳步增长
    2023年,新开户单位210家,净减缴存单位37家;新开户职工0.84万人,净增缴存职工29人;实缴单位2685家,实缴职工11.38万人,当年缴存额18.0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17%、1.29%、22.97%。2023年末,缴存总额123.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57%;缴存余额62.53亿元,同比增长16.05%。
      
    2021-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年 份
    实缴单位(个)
    比上年增长(%)
    实缴职工(万人)
    比上年增长(%)
    缴存额(亿元)
    比上年增长(%)
    缴存总额(亿元)
    比上年增长(%)
    缴存余额(亿元)
    比上年增长(%)
    2021
    2457
    -1.40
    11.08
    3.46
    12.65
    25.25
    91.96
    15.94
    46
    16.66
    2022
    2529
    2.93
    11.24
    1.39
    14.66
    15.91
    106.62
    15.94
    53.88
    17.13
    2023
    2685
    6.17
    11.38
    1.29
    18.03
    22.97
    123.22
    15.57
    62.53
    16.05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量趋于平稳
    2023年,2.7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38亿元,同比增长38.3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2.04%,比上年增加5.79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60.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7%。

    2021-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年份
    提取额
    (亿元)
    比上年增长(%)
    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率(%)
    比上年增长(%)
    提取总额(亿元)
    比上年增长(%)
    2021
    6.08
    7.42
    48.06
    -7.98
    45.96
    15.25
    2022
    6.78
    11.58
    46.25
    -1.79
    52.74
    14.75
    2023
    9.38
    38.35
    52.04
    5.79
    60.69
    15.07
     
     
     
     
     
    2023年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11.6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45%,租赁住房占5.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40.2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61%,其他占3.9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4%,高收入占0.06%。
     
    普惠中低收入群体。20232.78万名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4%,高收入占0.06%,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助力百姓安居梦的重要作用。
     
    (三)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稳健运行
    2023年末,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2.7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0.69%、6.90%。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37万笔70.05亿元,贷款余额24.7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09%、4.46%、下降7.3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9.63%,比上年末减少10.02个百分点。
    2021-2023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年份

    当年贷款笔数(万笔)

    当年贷款金额(亿元)

    累计发放笔数(万笔)

    累计发放金额(亿元)

    贷款余额(亿元)

    2021

    0.13

    3.68

    4.18

    64.16

    28.31

    2022

    0.10

    2.90

    4.28

    67.06

    26.75

    2023

    0.09

    2.70

    4.37

    70.05

    24.78

     
     
     
    )充分发挥对中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作用
    2023年,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5.88%,90-144(含)平方米占74.72%,144平方米以上占 9.40%。购买新房占43.0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56.9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 94.6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37%;中、低收入100.00%,高收入占0.00%。
     
     
     
     
     
    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2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2.05%,比上年末减少1.7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518.28万元。发放异地贷款27笔867.20万元。 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674.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313.84万元。
    二、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42.14%,比上年减少5.15个百分点。
    (一)收益水平再创新高
    2023年,业务收入17529.13万元,同比增长12.00%。业务支出9078.74万元,同比增长15.10%。增值收益8450.39万元,同比增长8.85%。
    (二)继续支持保障贡献
    2023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1671.5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778.81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978.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785.00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01.2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916.48万元。
    三、其他工作
    1.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情况。将无房缴存职工家庭提取限额提高至1.2万元/年。
    2.扩大住房消费提取范围: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
    3.增加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提取公积金。
    4.提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取消再次申请贷款须间隔一年的限制增加“商转公”、“组合贷”、“异地贷”等多项政策。
    5.目前住房公积金提取类业务中已有7项实现“全程网办”归集类业务中已有15项实现“全程网办”贷款类业务中已有4项实现“全程网办”。以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为载体购房提取、还贷提取业务全部实现“跨省通办”。
    6.借助受托银行营业场所设立公积金“就近办”服务网点4处,可办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跨省通办业务。
    7.推进数据共享应用,个人征信查询嵌入业务系统,个人不再提供征信报告。对接住建部、省政数局31个数据接口,与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民政、公安、人社、市监、税务、建行、中行、工行、农行、邮储进行数据共享,自动比对核验要件信息,促进在线智能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