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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3-10来源: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白城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2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白城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8个科室,4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4人,其中,在编35人,非在编4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247家,净增单位167家;新开户职工0.84万人,净增职工0.24万人;实缴单位2529家,实缴职工11.24万人,缴存额14.6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93%、1.39%、15.91%。 2022年末,缴存总额106.6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94%;缴存余额53.88亿元,同比增长17.1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与上年持平。
    (二)提取:2022年,2.5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6.78亿元,同比增长11.5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46.25%,比上年减少1.79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52.7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7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0万笔2.9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5.02%、21.15%。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47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8万笔67.06亿元,贷款余额26.7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39%、4.53%、减少5.5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9.65%,比上年末减少11.9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与上年持平。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14笔457.20万元。 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4807.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693.34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6.74亿元。其中,活期3.18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20亿元,1年以上定期21.36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49.65%,比上年末减少11.9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15650.95万元,同比增长13.61%。其中,存款利息6648.4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9002.5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7887.95万元,同比增长14.7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437.7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50.13万元,其他0.1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7763.00万元,同比增长12.45%。增值收益率1.57%,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1978.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785.00万元。
    2022年,上交管理费用1578.9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324.40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01.2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0137.6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1522.89   万元,同比增长30.76%。其中,人员经费545.38万元,公用经费401.26万元,专项经费576.2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3.69万元,逾期率0.0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01.26万元。2022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40%,国有企业占13.73%,城镇集体企业占2.82%,外商投资企业占 0.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5.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0%,中、低收入占99.92%,高收入占0.0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12.1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88%,租赁住房占4.3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1.5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61%,其他占5.4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06%,高收入占0.94%。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1.5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3.84%,比上年末减少1.2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640.5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6.68%,90-144(含)平方米占71.93%,144平方米以上占 11.39%。购买新房占43.6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56.3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1.9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8.0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5.67%,30岁-40岁(含)占36.26%,40岁-50岁(含)占20.28%,50岁以上占7.7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 98.2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0%;中、低收入占99.50%,高收入占0.50%。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47.29%,比上年减少12.4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1.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一是及时出台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二是推出退休提取、解除劳动合同提取、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提取、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对冲等全程网办业务。
    2.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一是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经职工代表(全体职工)大会或者工会审议通过后,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二是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三是延长证明材料期限,疫情期间未能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办理业务需要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四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五是放宽贷款条件,调整最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取消二次贷款间隔一年的时间限制,重启异地贷款。
    3.助企纾困显成效。政策实施期间,不做逾期处理贷款287笔,涉及本金49.65万元;办理异地贷款14笔,贷款金额457万元;公积金按月冲抵资金共计355万元。二手房评估费由受托银行支付,为职工节省贷款费用114万元;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保证金,释放企业资金7080万元。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将无房职工家庭每年提取限额由1.08万元提高至1.2万元,全年租房提取金额增加了378.83万元。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政策调整情况: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报工作,于2022年1月1日开始,2022年3月31日前结束。缴存人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白城市)为67484元,缴存基数上限为16871元;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缴存基数下限为白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540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在白城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的,职工家庭每年提取限额由1.08万元提高至1.2万元。
    3.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购买二手房的,房龄在15年(含)以内的,贷款额度为所购买住房合同总金额或评估价值的70%;重启异地贷款。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2年10月1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含)以下年利率2.6%,5年以上年利率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含)以下年利率3.025%,5年以上年利率3.575%。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跨省通办”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市直及各县(市)共设5个“跨省通办”业务专窗,2022年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18745笔。
    2.深化便民服务改革,构建线上+线下全时服务。业务大厅变“临柜受理”为“互动式受理”,拆除窗口柜台,敞开式、迎候式、茶座式,用Pad为客户面对面、肩并肩办理业务;支持入户,现场一次性办结,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优化12329客户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上线“智能问答机器人”,全天候为客户答疑解惑,形成7×9小时人工语音和7×24小时自助语音服务模式。目前,微信公众号注册用户8.1万人,全年网办业务共计3.7万件,占业务总量的60%,线上办理率100%。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中心秉承安全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以科技促发展,持续提升中心信息化管理水平。
    1.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全省率先接入人民银行征信2.0系统,与不动产、民政、市监、税务、人社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打破了部门间数据壁垒。
    2.构建全市政务服务认证体系。利用CA、云签、人脸识别等数字认证技术,实现公积金24项业务“全程网办”。
    3.推动科技赋能。把业务审批规则、流程转化为业务参数,嵌入到业务管理系统,规避人为因素自由裁量,实现由机审替代人审,由技防替代人防。
    4.全国首创“便捷支付”结算系统。实现手机端线上缴交和偿还贷款,支持其他人代还公积金贷款,入账资金92万元。
    5.全国率先开发“移动受理”“移动审批”系统。利用pad办理业务,不受时空、地域、场地限制,标志着白城中心管理及服务从PC互联网时代迈入移动互联网时代。
    6.应用财务全流程电子档案系统。打通与受委托银行电子数据交互通道,采集银行往来财务凭证,自动完成记账、轧账和对账,取消纸质凭证和账簿,提高了财务核算效率和质量。
    7.构建内部OA协同办公体系。实现内部办公和事务处理全流程线上无纸化办理,推动管理能力精细化、智能化。
    8.建设运行指挥中心。利用态势感知技术,动态监测研判系统、平台、网络、存储等运行情况,实现风险隐患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警和事中熔断转变。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