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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公积金顺利完成年度结息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7-01来源: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

     

    6月30日,市公积金顺利完成了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为118349名缴存职工(正常+封存)结算住房公积金利息5126.36万元,比去年增加639.35万元,增长14.2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计算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归职工个人所有。
    市公积金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提前做好结息前的相关对账工作,保证了业务数据与会计核算数据一致。缴存职工可以通过网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多种渠道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及年度结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