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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挥制度优势普惠民生住房公积金让你实现安居梦
  • 发布日期:2017-08-15来源: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

    “居者有其屋”是民生福祉的基石,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实现职工幸福安居的重要推动力。过去的五年,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意识,不断提高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努力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放贷力度,改善职工居住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公积金的福利性和住房保障作用日益凸显。

    一、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特征明显

    五年来,白城市不断开拓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提取额快速增长。

    1、五年来,白城职工提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使用公积金累计总量达到3.60亿元,从2012年的3927.80万元上升到2016年的13084.70万元,增幅为233.13%,有效地支持了白城市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2、五年来,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职工购房贷款的累计规模达到3.53亿元,从2012年当年规模4301.46万元,到2016年当年规模达10971.17万元,增幅达到155.06%。当职工以贷款方式购房后,家庭财富结构中将增加较大的还贷压力,而职工每年可提取一年的住房公积金(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有效减轻购房成本压力。

    3、白城市还放宽了无房户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的使用,让暂无计划和能力购房的职工家庭可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减轻了这一群体在白城市的租房成本压力。

    五年来,白城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提取总额每年超过50%以上,2016年这一比例更是达到62.28%。随着今后住房公积金使用途径的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在满足职工多层次、全方位的住房需求方面将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二、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增加收入和保值增值作用明显

    随着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的不断拓展,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提取、租房提取和归还贷款等多种住房消费,今后随着新修改的《条例》出台,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放宽。同时根据国家规定,职工个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比例内可在税前列支,则意味着单位缴存实际增加了职工一块可支配性收入,职工缴存免除了一块个人所得税。

    因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增长,可看作为职工个人享受免税的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据统计,白城市职工平均年缴存额从2012年的3252元,到2016年已达到6516元,提高了3264元,增幅为100.37%

    住房公积金过去一直按照“低存低贷”的利率政策执行,20162月两部一行印发了《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自2016221日开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原来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按照“平存低贷”的利率执行,进一步体现住房公积金惠及所有缴存者的政策红利。将存款利率提高到一年期定期水平,按当前利率水平,当年缴存账户公积金利率从0.35%1.1%提高到目前的1.5%,收益分别提高3倍和近40%;同时住房公积金每年利息结转后自动计入本金形成复息。不仅可消除通货膨胀带来的损失,也给使用需求较大的缴存职工在贷款能力、使用额度上增加一块福利。对较少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职工而言,既互助性地支持了其他职工的购房贷款需求,又获得了自身比较合理的账户利息收入。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倾斜中低收入职工的特征明显

    虽然近五年白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不断增加,但与发达地区的缴存额无法相比。根据白城市地区实际情况,白城市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不与职工账户缴存额直接挂沟,只要求职工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从而体现在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和能力的进一步放大。五年来,白城市越来越多的缴存职工在公积金购房贷款上得到了实惠。

    1、 继续保持对刚性需求支持,继续保持对中低收入群体倾斜。

    2014年、2015年白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买12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住房贷款比重一直保持在84%以上,其中80-120平方米的住房的占全部贷款的64%,有效支持了刚性自住的购房需求。

    白城市2014年、2015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中,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占比为93.39%,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占比为6.61%,公积金贷款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家庭贷款,体现了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的特点。

    2015年为了更好让广大缴存职工能够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低息贷款政策,对不符合住房贷款条件的职工,只要夫妻双方名下具有抵押资格的居住住房就可申请住房装修贷款。这一政策的实施,让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更多的选择性。2015年全年发放住房装修贷款1.5亿元(20156月开始执行),住房装修贷款额占当年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25%

    2012-2016年,白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贷款占所有贷款家庭的比重也一直保持在80%以上,其中,对低于白城市平均收入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占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比重为58.50%。有效地支持了职工刚性自住的住房需求。

    此外,白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普通住房的需求时,还在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方面给予职工优惠的政策倾斜,体现了对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2、受益群体不断增加,贷款规模不断提高。

    2012-2016年共向全市13501户家庭发放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受益人群达到4.05万人以上。年放贷规模从2012年的1.99亿元,到2016年的7.86亿元,上升幅度为294.97%。从2012年到2016年五年总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2.75亿元。

    3、支持力度不断加强,户均贷款不断提升。

    2015年,白城市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放宽了贷款年限,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70万元,职工家庭的每户平均贷款额也呈现了比较明显的上升趋势。同时,由于放宽贷款年龄限制,平均贷款期限也有一定程度的增长。

    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低成本特征明显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断下降,为职工购房还贷减轻压力提供了保障。2012年以来,住房公积金5年以下和5年以上贷款利率分别从4.5%4.9%,下降到当前的2.75%3.25%,分别降低了1.75个百分点和1.65个百分点。五年期限以上的每百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利息成本从2012年的49000元下降到2016年的32500元。五年以下的贷款成本则更低。

    五、助民利民,全力服务住房保障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作为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为白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补充作用。五年来,住房公积金累计为白城市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917万元,支持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

    服务住房保障,让更多的职工圆梦安居,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增强了对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保障能力,从租房到购房,实现了对职工不同阶段住房需求的全程保障。在十三五期间,白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牢固树立“发展为民”的价值取向,以打造一流服务型政府窗口为要求,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对“业务运行、业务管理、客户服务、科学决策”的支撑作用,提高信息化水平;坚持以民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强化员工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科学发展,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这一宗旨,服务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维护白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