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提取
政策依据: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服务事项:职工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
涉及范围:缴存职工。
适用条件:职工或配偶在缴存地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渠道:白城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受理。
咨询渠道:0436-12329 公积金语言客服(工作日 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