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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3-13来源: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白城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3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宣布第十八次管委会新调整委员名单、《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白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白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白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实施细则》《白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暂行办法》。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白城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12个科。从业人员74人,其中,在编33人,非在编4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210家,净减单位37家;新开户职工0.84万人,净增职工29人;实缴单位2685家,实缴职工11.38万人,缴存额18.0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17%、1.29%、22.97%。2023年末,缴存总额123.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57%;缴存余额62.53亿元,同比增长16.0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与上年持平。
    (二)提取:2023年,2.7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38亿元,同比增长38.3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2.04%,比上年增加5.79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60.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2.7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0.69%、6.90%。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68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37万笔70.05亿元,贷款余额24.7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09%、4.46%、下降7.3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9.63%,比上年末减少10.02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27笔867.2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674.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313.84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7.13亿元。其中,活期3.5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40亿元,1年以上定期33.16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39.63%,比上年末减少10.0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17529.13万元,同比增长12.00%。其中,存款利息9453.3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075.8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9078.74万元,同比增长15.10%。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674.8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03.79万元,其他0.0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8450.39万元,同比增长8.85%。增值收益率1.46%,比上年减少0.1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1671.5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778.81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978.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785.00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01.2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916.4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1113.95万元,同比减少26.85%。其中,人员经费560.23万元,公用经费449.78万元,专项经费103.9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0.92万元,逾期率0.0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01.26万元。2023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7.17%,国有企业占11.31%,城镇集体企业占2.04%,外商投资企业占0.6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6.7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03%,中、低收入占99.86%,高收入占0.1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6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45%,租赁住房占5.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40.2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61%,其他占3.9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4%,高收入占0.06%。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2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2.05%,比上年末减少1.7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518.2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5.88%,90-144(含)平方米占74.72%,144平方米以上占 9.40%。购买新房占43.0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56.9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6.3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3.6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0.60%,30岁-40岁(含)占36.02%,40岁-50岁(含)占17.56%,50岁以上占5.8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4.6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37%;中、低收入100.00%,高收入占0.00%。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42.14%,比上年减少5.1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情况。
    2023年3月22日,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白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白金管委字〔2023〕1号),将无房缴存职工家庭提取限额提高至1.2万元/年。全年租房提取4685笔、4696.4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3.30%、60.10%。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中心将财务管理科、会计核算科整合设立财务核算科、撤销县(市)管理部,成立了客户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科、对外协作科、资产保全科、政策研究室,优化了科室职能配置,实现了管运分离,推动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1)缴存基数限额。2023年度,白城中心最高缴存基数为18212.74元,最低不得低于1540元。(2)确定方法。最高限额: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白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限额: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白城市最低工资标准。(3)缴存比例调整。单位与职工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2023年,全市财政匹配比例为12%。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一是扩大住房消费提取范围。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分别提取196.88万元、96.64万元;借款人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提取0.71亿元。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1)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上限上浮10%。(2)个人住房贷款条件调整情况:一是取消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倍数计算的限制,贷款额度根据房屋价值、借款人还款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二是调整贷款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0%。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执行。三是取消再次申请贷款须间隔一年的限制,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贷款;四是增加“商转公”、“组合贷”、“异地贷”等多项政策。全年“商转公”贷款办理36笔、1015.70万元;发放“异地贷款”27笔,867.2万元。当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22万㎡;与商业银行相比,全年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2518.28万元。
    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增加了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提取公积金。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跨省通办”。持续完善线上服务渠道,通过全国公积金小程序、网站、网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吉事办等渠道,全天候7×24小时受理业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目前住房公积金提取类业务中已有7项实现“全程网办”;归集类业务中已有15项实现“全程网办”;贷款类业务中已有4项实现“全程网办”。以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为载体,购房提取、还贷提取业务全部实现“跨省通办”。
    2.“就近办”。借助受托银行营业场所设立公积金“就近办”服务网点4处,可办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跨省通办业务。
    3.数据共享普及应用。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2.0,与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民政、公安、市监、税务、人社、建行、中行、工行、农行、邮储进行系统对接,获取业务所需数据,系统自动比对核验,以机审替代人审。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建设国产化集成管理系统。依托云智算中心建设安全系统、密保系统、业务系统、档案系统、协同系统、数据中台、综服平台、结算平台、运算平台、经办平台,实现内部办公、事务处理和外部业务办理双引擎驱动。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3年2月,中心获得“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2年度表现突出星级服务岗。2023年4月,中心使用管理科张永录荣获白城市五一劳动奖章。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