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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终止执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1
来源: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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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国家住建部应对疫情阶段性支持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自2020年7月1日起恢复正常。
一、因疫情影响缓缴的单位,2020年7月1日起恢复按月缴存,并足额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因疫情放宽的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有效期,自2020年7月1日起恢复正常执行期限。
三、自2020年7月1日恢复贷款逾期认定并计罚息。
四、租房提取,自2020年7月1日起恢复正常提取额度。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