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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住房提取
  • 发布日期:2020-08-21来源: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

     

    一、具体规定

    1. 以契税发票登记日期为准一年内有效。

    2.全款购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格。

    3. 若契税发票无税率,需到契税窗口写上税率和房值并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或者开具纳税申报表。(二手房)

    4.购房提取后一年内(以购房提取时间为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注:①还款满一个月后可充贷款本金②还款满一年之后可办理公积金提取)

    5.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需与购房地一致。

    二、要件

    新房:

    1.购房合同

    2.增值税发票 

    3.契税发票

    4.身份证

    5.银行卡(建行、农行、中行、工行、邮储、吉林省农商行)

    6. 提取夫妻双方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二手房:

    1.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

    2.契税发票

    3.身份证 

    4.银行卡(建行、农行、中行、工行、邮储、吉林省农商行)

    5. 提取夫妻双方的提供结婚证原件

    *代理提取需开具委托书,盖委托人单位公章!委托书内容注明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事项,授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