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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发布日期:2023-05-08
来源: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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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当年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乘以职工住房缴存比例。每年只调整一次。
申请条件:
本单位正常职工
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网址:
http://www.bc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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