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村干部住房公积金建制试点活动在来凤县三胡乡启动。从今年起,试点地区的四类人员可按在乡工作年限分层次缴存住房公积金。
这四类人员包括在职定补干部、计生专干;在职贫困户公益性岗位;在职劳务派遣人员;在职大学生村官。
试点方案确定,上述四类人员任职不满5年的,月缴存公积金200元;任职超过5年不满10年的,月缴存公积金300元;任职超过10年不满20年的,月缴存公积金400元;任职超过20年的,月缴存公积金500元。月缴存金额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0%。至2018年12月31日在乡、村、站所工作的这四类人员均可享受此政策。
另据了解,在试点基础上,今后,该州还将把全州所有村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